6.7 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
6.7.1 建筑的內(nèi)、外保溫系統(tǒng),宜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保溫材料,不宜采用B2級保溫材料,嚴禁采用B3級保溫材料;設置保溫系統(tǒng)的基層墻體或屋面板的耐火極限應符合本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
6.7.2 建筑外墻采用內(nèi)保溫系統(tǒng)時,保溫系統(tǒng)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對于人員密集場所,用火、燃油、燃氣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場所以及各類建筑內(nèi)的疏散樓梯間、避難走道、避難間、避難層等場所或部位,應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保溫材料:
2 對于其他場所,應采用低煙、低毒且燃燒性能不低于B1級的保溫材料;
3 保溫系統(tǒng)應采用不燃材料做防護層。采用燃燒性能為B1級的保溫材料時,防護層的厚度不應小于10mm.
6.7.3 建筑外墻采用保溫材料與兩側(cè)墻體構成無空腔復保溫結(jié)構體時,該結(jié)構體的耐火極限應符合本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當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為B1 B2級時,保溫材料兩側(cè)的墻體應采用不燃材料且厚度均不應小于50mm。
6.7.4 設置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其外墻體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6.7.5 與基層墻體、裝飾層之間無空腔的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tǒng),其保溫材料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住宅建筑:
<!--[if !supportLists]-->1) <!--[endif]--> 建筑高度大于100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if !supportLists]-->2) <!--[endif]-->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100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1級;
<!--[if !supportLists]-->3) <!--[endif]-->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2級;
2 除住宅建筑和設置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外,其他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50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2)建筑高度大于24m時,但不大于50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1級;
3)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2級。
6.7.6 除設置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外,與基層墻體、裝飾層之間有空腔的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tǒng),其保溫材料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建筑高度大于24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2 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1級。
6.7.7 除本規(guī)范6.7.3條規(guī)定的情況外,當建筑的外墻外保溫系統(tǒng)按本規(guī)范第6.7節(jié)規(guī)定采用燃燒性能為B1、B2級的保溫材料時,應符合下了規(guī)定:
1 除采用B1及保溫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級保溫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墻門、闖的耐火完整性不應低于0.5.h;
2 應在保溫系統(tǒng)中每層設置水平防火隔離帶。防火隔離帶應采用燃性性能為A級的材料,防火隔離帶的高度不應低于300mm。
6.7.8 建筑的外墻外保溫系統(tǒng)應采用不燃材料在其表面設置防護層,防護層應將保溫材料完全包裹。除本規(guī)范第6.7.3條規(guī)定的情況外,當按本規(guī)范第6.7節(jié)規(guī)定采用B1、B2保溫材料時,防護層厚度首層不應小于15mm,其他層不應小于5mm。
6.7.9 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tǒng)與基層墻體、裝飾層之間的空腔,應在每層樓板處采用防火堵材料封堵。
6.7.10 建筑屋面外保溫系統(tǒng),當外面板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2級;當屋面板的耐火極限低于1.00h時不應低于B1級。采用B1、B2級保溫材料的外保溫系統(tǒng)應采用不燃材料作防護層,防護層的厚度不應小于10mm。
當建筑的屋面和外保溫系統(tǒng)均采用B1、B2級保溫材料時,屋面與外墻之間應采用寬度不小于500mm的不燃材料設置防火隔離帶進行分離。
6.7.11 電氣線路不應穿越或敷設在燃燒性能為B1或B2級保溫材料中;確需穿越或敷設時,應采取穿金屬管并在金屬管周圍采用不燃隔離熱材料進行防火隔離等防火保護措施。設置開關。插座等電器配件的部位周圍應采取不燃隔熱材料進行防火隔離等防火保護措施。
6.7.12 建筑外墻的裝飾層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材料,但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時,可采用B1級材料。
優(yōu)質(zhì)選材
做工精細
專利認證
專業(yè)制作